第一百四十一章 他跑得太快了,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他
这一声呼喊,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怔愣了一下。
少帅是军中的称呼,他一个土匪头子,怎么会脱口而出这样的词来?
顾知礼早就觉察出这伙人有些不太对劲儿,却又不敢肯定。
“你刚才叫他什么?”
他回过头,看向那脸上一道刀疤的男人,想要进一步确认。
要是他曾是大祁的将士,那事情就好办了。这祁国的兵,还没几个不会卖他顾家几分薄面。
“和你这夏贼有什么关系?”胡霄没搭理顾知礼,而是朝着身后兴奋地喊道:“弟兄们!是小少帅,他还活着!暮戈小少帅还活着!”
这山寨中有几个人,是当初和他一起从军营里被赶出来的。
一听见这句话,他们顾不上狼群,连滚带爬地跑了过来。
“绿眼睛!真的是他!我们的小少帅回来了!”
最先跑过来的那个人和胡霄一样兴奋,张大了手臂挥舞着。
他们都是见识过暮戈有多厉害的,年纪比他们都小很多,但是领着一群人,每每都能以少胜多,像头狼一样撕开敌人的腹地。
可是,在最后那场战役,这位小少帅,跟着原本奉命离去的杜大人,杀回了战场去营救将军。
敌军料定了他们会来,早就设了冲冲埋伏,所有人都被火海包围了。
不久之后,有人在大火中找到两具烧焦的尸体,和杜九暮歌的体貌特征相吻合。
“小少帅,你还记得吗,我是常远!”
那个刚才被狼咬了胳膊都没哭的汉子,用粗布袖子抹了一把眼泪,喉咙发涩。
后面几个弟兄也赶过来了,全都整齐有素地站成一排,完全没了之前那流里流气的土匪样子。
可当他们一群人涌过来时,那个野人却害怕地往后退去,像被人看见一样,用胳膊挡着自己的脸,低着头匆匆跑掉了。
那群狼也很在他的身后,一同钻进了树林了,再无踪迹。
“暮…暮歌,他们说,那个人是小暮?”
朝歌不敢置信地说道,他经历了太多次暮歌的死亡,每一次都伤心欲绝。
所以他不敢再有什么期待了。怕只会迎来更深的失望。
朝朝暮暮。
他们的名字还是文歌公子帮忙起的。
文歌公子是欢云楼最有才气的人,只可惜在那种地方才气都沦为了附庸,丧失了原有的灵气劲儿。
他想表达的意思,或许只不过是让他记住,自己朝朝暮暮都得留在欢云楼伺候人,无论何时都不可以放松。
可这个名字也在无形中联系着两个人,把他们之间的命运绑得更紧。
朝朝暮暮,他们早就活成了彼此生命中的一部分,甚至超越了亲情。
缺少任意一个,剩下的那一个,都不再是完整的自己。
“他跑得太快了,比狼还要快。以我现如今的身体,根本没办法追上。”
顾知礼摇了摇头,他没办法上前确认,哪怕之前那个全盛时期的他自己,都不一定能追上。
这人的轻功,看来早就出神入化,比当年的杜九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想到这里,他才猛地反应过来——
暮歌的武功就是杜九教的啊,说不定,说不定……说不定他真的是暮歌那个小崽子……
而杜九,或许,也还活着!
听到这句话的朝歌,自然也想到了这方面,拼命压抑着内心的激动,才没有不管不顾地追出去。
事实上,他也知道连顾知礼都追不上的人,他更没可能追上。
“胡大当家,你也认识暮歌是吗?他是我最好的朋友,无论你对我有多么大的偏见,请听我把话说完。”
朝歌没有自称朕,一则是如今他还没正式回到朝堂,二是他也是真的把暮歌的朋友当成自己的朋友。
那些人在暮歌身边,在自己无法照顾到小暮的时候,帮忙把小暮照顾好。
“最好的朋友?难道小少帅不是被你这狗皇帝害得生死不明,下落无踪吗?你这虚伪的嘴脸还真是和所有的景氏一族一个模样,看来这血统还真是错不了!”
胡霄是打心底里替暮歌,替杜大人,替将军,替所有在战场上死去的将士们,鸣不平。
那么多桩罪孽啊,这狗皇帝如何能够偿还得清?
杀他一万次,都难以解他心头之恨!
听了胡霄的话,其他的人也纷纷捂着自己受伤的胳膊腿,站起来,眼睛发红地仇视着朝歌。
他们多多少少都受了伤,对朝歌的愤恨更是随之而翻倍。
有些人甚至被狼爪撕咬得开膛破肚,捂着巨大的伤口,怕也是活不久了,不过是撑着一口气想要看看他们的小少帅是不是真的还活着。
“想必你们也听说过,朕的血,有着疗伤奇效。你们每人拿一碗水过来,朕把血滴进去,有外伤的敷在伤口处,有内伤的直接喝下去。”
朝歌知道对方这些人一时还没办法接受他,说再多也是枉然。
所以,他准备先表示自己的诚意,让对方看到他的坦诚之心。
“朝朝,不可!”
顾知礼拉住了他,他曾经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。
那时候总怕朝歌知道了自己的体质后,会忍不住到处放血救人。
没想到,这么多年过去了,他的心性居然还是没有任何变化。
“我知道轻重,阿礼你放心好了,只此一次,下不为例。”
朝歌主动拉过顾知礼的手,和他十指相扣,晃了几下,用恳求的目光看着他。
到底还是架不住他这样的眼神,顾知礼终于还是妥协了。
现在朝歌长大了,越来越有自己的想法和打算,他没办法管着他一辈子,永远像对待小孩那样。
“说好了,撑不住的时候不许逞强!”
顾知礼还是不放心地叮嘱道,恨不得那个体质特殊的人是他才好。
“他真有这么好心?”
二当家狐疑地看着朝歌,不太相信这狗皇帝的鬼话,刚才双方还不死不休,这会居然玩起帮忙救命的把戏来了。
谁知道他会不会在那碗水里偷偷下毒,到时候一群兄弟全都跟着没命了。
“罢了,让他试试。我不相信他,可我相信小少帅,刚才看起来小少帅和那群狼在护着他们,我就信他们一次。”
胡霄斟酌一番后,同意了这件事,毕竟是对他们百利无一害的。
在他眼皮子底下,想来朝歌也没办法下毒。
“你们,还不快去打水?”
二当家的捂着自己的屁股,一瘸一拐地走过来。
刚才狼群攻击的时候,他净捂着头了,裤子都被咬掉了。
现在只剩下前裤腿还在,后面光屁股蛋儿都出来了。
没多久,他们就排起了长队,朝歌拿了一把匕首,每过来一个人,他就在手掌上轻轻划一下。
虽然疼痛,但是他一想到,这是在还暮歌的人情,就觉得值了。
“头儿,我真的好了很多,伤口已经止住血了,绑起来没多久就能结痂!”
常远惊呼起来,看着手臂上狰狞的伤口,逐渐变得好起来,也对朝歌信任了三分。
“我也是!我也是!”
旁边的人都紧跟着发出惊叹,从来没见过这么奇异的景象。
怪不得天下人为了争夺这么一个少年而为之疯狂。
他不过只每个碗里滴了少许血,若是能更多一些,功效更是不必说。
“大家伙看到了,我对你们没有恶意的,相反,若是你们认识暮歌,那就都是我的朋友。如今朝廷正值用人之际,各位也不全然是坏人,其中有能力有抱负的,正是一展宏图的好机会。”
“之前的所有事情,朕都可以不和你们计较。只不过,你们归顺后,必须要做到毫无二心,以天下苍生为己任,改掉之前的各种恶习。不然,朕就只能为民除害了。”
“你们听马蹄声,丁裴将军应该已经到了山脚下,你们若是不肯归顺,下场必定会和刚才的瘦猴东子一样。”
收买完人心,接下来要做的,就是该立威了。
帝王之术,朝歌懂得越来越多了。
他看得出来顾知礼对那个脸上带刀疤的寨主十分欣赏。
如果能重新招揽,为他们所用,想来又是一大助力。
“陛下的确是救了我的这些弟兄们。若是没有那件事,在下必定会带着所有弟兄归顺。但是,请陛下恕罪,由于在下的个人原因,永远不会臣服于你!”
胡霄动摇了好几次,最后还是义正言辞地拒绝了。
不过他对朝歌的称呼,已经从刚才的一口一个狗皇帝,变成了陛下。
“就算朕的人以后问罪于你,杀了你所有的弟兄,你都在所不惜?”
朝歌抓住了他那片刻的动摇,继续逼问道。
“胡某所做之事和他们无关,还请陛下放过他们,要杀要剐冲着胡某一人来。若是陛下执意要降罪所有人,那胡某只好破釜沉舟,先在这里拼尽全力杀了你,再和丁裴将军请罪。”
胡霄还是不肯让步,哪怕要付出所有人的性命为代价,也不肯答应朝歌的条件。
“你这样执着到底是为了什么?”
朝歌想不通,都到了这种地步,他已经没了更好的选择,自己给出的路,是最好的一条了。
“胡某说过,不会为忘恩负义,薄情冷血之人效命。”
胡霄心底里虽然对了朝歌此刻的镇定与计谋有了些钦佩,但是仍然觉得他的所作所为不配当一位皇帝。
踩着将军的血,坐上那个宝座,他能安心,自己却无法安心为他效命。
“你在意的事情,是这个吧?”
朝歌突然从顾知礼身上扯下来一块牌子,紧紧抓住,然后展示在胡霄眼前,还没等他看清楚就收了回来。
那是顾知礼刚才拿出过的将军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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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帅是军中的称呼,他一个土匪头子,怎么会脱口而出这样的词来?
顾知礼早就觉察出这伙人有些不太对劲儿,却又不敢肯定。
“你刚才叫他什么?”
他回过头,看向那脸上一道刀疤的男人,想要进一步确认。
要是他曾是大祁的将士,那事情就好办了。这祁国的兵,还没几个不会卖他顾家几分薄面。
“和你这夏贼有什么关系?”胡霄没搭理顾知礼,而是朝着身后兴奋地喊道:“弟兄们!是小少帅,他还活着!暮戈小少帅还活着!”
这山寨中有几个人,是当初和他一起从军营里被赶出来的。
一听见这句话,他们顾不上狼群,连滚带爬地跑了过来。
“绿眼睛!真的是他!我们的小少帅回来了!”
最先跑过来的那个人和胡霄一样兴奋,张大了手臂挥舞着。
他们都是见识过暮戈有多厉害的,年纪比他们都小很多,但是领着一群人,每每都能以少胜多,像头狼一样撕开敌人的腹地。
可是,在最后那场战役,这位小少帅,跟着原本奉命离去的杜大人,杀回了战场去营救将军。
敌军料定了他们会来,早就设了冲冲埋伏,所有人都被火海包围了。
不久之后,有人在大火中找到两具烧焦的尸体,和杜九暮歌的体貌特征相吻合。
“小少帅,你还记得吗,我是常远!”
那个刚才被狼咬了胳膊都没哭的汉子,用粗布袖子抹了一把眼泪,喉咙发涩。
后面几个弟兄也赶过来了,全都整齐有素地站成一排,完全没了之前那流里流气的土匪样子。
可当他们一群人涌过来时,那个野人却害怕地往后退去,像被人看见一样,用胳膊挡着自己的脸,低着头匆匆跑掉了。
那群狼也很在他的身后,一同钻进了树林了,再无踪迹。
“暮…暮歌,他们说,那个人是小暮?”
朝歌不敢置信地说道,他经历了太多次暮歌的死亡,每一次都伤心欲绝。
所以他不敢再有什么期待了。怕只会迎来更深的失望。
朝朝暮暮。
他们的名字还是文歌公子帮忙起的。
文歌公子是欢云楼最有才气的人,只可惜在那种地方才气都沦为了附庸,丧失了原有的灵气劲儿。
他想表达的意思,或许只不过是让他记住,自己朝朝暮暮都得留在欢云楼伺候人,无论何时都不可以放松。
可这个名字也在无形中联系着两个人,把他们之间的命运绑得更紧。
朝朝暮暮,他们早就活成了彼此生命中的一部分,甚至超越了亲情。
缺少任意一个,剩下的那一个,都不再是完整的自己。
“他跑得太快了,比狼还要快。以我现如今的身体,根本没办法追上。”
顾知礼摇了摇头,他没办法上前确认,哪怕之前那个全盛时期的他自己,都不一定能追上。
这人的轻功,看来早就出神入化,比当年的杜九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想到这里,他才猛地反应过来——
暮歌的武功就是杜九教的啊,说不定,说不定……说不定他真的是暮歌那个小崽子……
而杜九,或许,也还活着!
听到这句话的朝歌,自然也想到了这方面,拼命压抑着内心的激动,才没有不管不顾地追出去。
事实上,他也知道连顾知礼都追不上的人,他更没可能追上。
“胡大当家,你也认识暮歌是吗?他是我最好的朋友,无论你对我有多么大的偏见,请听我把话说完。”
朝歌没有自称朕,一则是如今他还没正式回到朝堂,二是他也是真的把暮歌的朋友当成自己的朋友。
那些人在暮歌身边,在自己无法照顾到小暮的时候,帮忙把小暮照顾好。
“最好的朋友?难道小少帅不是被你这狗皇帝害得生死不明,下落无踪吗?你这虚伪的嘴脸还真是和所有的景氏一族一个模样,看来这血统还真是错不了!”
胡霄是打心底里替暮歌,替杜大人,替将军,替所有在战场上死去的将士们,鸣不平。
那么多桩罪孽啊,这狗皇帝如何能够偿还得清?
杀他一万次,都难以解他心头之恨!
听了胡霄的话,其他的人也纷纷捂着自己受伤的胳膊腿,站起来,眼睛发红地仇视着朝歌。
他们多多少少都受了伤,对朝歌的愤恨更是随之而翻倍。
有些人甚至被狼爪撕咬得开膛破肚,捂着巨大的伤口,怕也是活不久了,不过是撑着一口气想要看看他们的小少帅是不是真的还活着。
“想必你们也听说过,朕的血,有着疗伤奇效。你们每人拿一碗水过来,朕把血滴进去,有外伤的敷在伤口处,有内伤的直接喝下去。”
朝歌知道对方这些人一时还没办法接受他,说再多也是枉然。
所以,他准备先表示自己的诚意,让对方看到他的坦诚之心。
“朝朝,不可!”
顾知礼拉住了他,他曾经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。
那时候总怕朝歌知道了自己的体质后,会忍不住到处放血救人。
没想到,这么多年过去了,他的心性居然还是没有任何变化。
“我知道轻重,阿礼你放心好了,只此一次,下不为例。”
朝歌主动拉过顾知礼的手,和他十指相扣,晃了几下,用恳求的目光看着他。
到底还是架不住他这样的眼神,顾知礼终于还是妥协了。
现在朝歌长大了,越来越有自己的想法和打算,他没办法管着他一辈子,永远像对待小孩那样。
“说好了,撑不住的时候不许逞强!”
顾知礼还是不放心地叮嘱道,恨不得那个体质特殊的人是他才好。
“他真有这么好心?”
二当家狐疑地看着朝歌,不太相信这狗皇帝的鬼话,刚才双方还不死不休,这会居然玩起帮忙救命的把戏来了。
谁知道他会不会在那碗水里偷偷下毒,到时候一群兄弟全都跟着没命了。
“罢了,让他试试。我不相信他,可我相信小少帅,刚才看起来小少帅和那群狼在护着他们,我就信他们一次。”
胡霄斟酌一番后,同意了这件事,毕竟是对他们百利无一害的。
在他眼皮子底下,想来朝歌也没办法下毒。
“你们,还不快去打水?”
二当家的捂着自己的屁股,一瘸一拐地走过来。
刚才狼群攻击的时候,他净捂着头了,裤子都被咬掉了。
现在只剩下前裤腿还在,后面光屁股蛋儿都出来了。
没多久,他们就排起了长队,朝歌拿了一把匕首,每过来一个人,他就在手掌上轻轻划一下。
虽然疼痛,但是他一想到,这是在还暮歌的人情,就觉得值了。
“头儿,我真的好了很多,伤口已经止住血了,绑起来没多久就能结痂!”
常远惊呼起来,看着手臂上狰狞的伤口,逐渐变得好起来,也对朝歌信任了三分。
“我也是!我也是!”
旁边的人都紧跟着发出惊叹,从来没见过这么奇异的景象。
怪不得天下人为了争夺这么一个少年而为之疯狂。
他不过只每个碗里滴了少许血,若是能更多一些,功效更是不必说。
“大家伙看到了,我对你们没有恶意的,相反,若是你们认识暮歌,那就都是我的朋友。如今朝廷正值用人之际,各位也不全然是坏人,其中有能力有抱负的,正是一展宏图的好机会。”
“之前的所有事情,朕都可以不和你们计较。只不过,你们归顺后,必须要做到毫无二心,以天下苍生为己任,改掉之前的各种恶习。不然,朕就只能为民除害了。”
“你们听马蹄声,丁裴将军应该已经到了山脚下,你们若是不肯归顺,下场必定会和刚才的瘦猴东子一样。”
收买完人心,接下来要做的,就是该立威了。
帝王之术,朝歌懂得越来越多了。
他看得出来顾知礼对那个脸上带刀疤的寨主十分欣赏。
如果能重新招揽,为他们所用,想来又是一大助力。
“陛下的确是救了我的这些弟兄们。若是没有那件事,在下必定会带着所有弟兄归顺。但是,请陛下恕罪,由于在下的个人原因,永远不会臣服于你!”
胡霄动摇了好几次,最后还是义正言辞地拒绝了。
不过他对朝歌的称呼,已经从刚才的一口一个狗皇帝,变成了陛下。
“就算朕的人以后问罪于你,杀了你所有的弟兄,你都在所不惜?”
朝歌抓住了他那片刻的动摇,继续逼问道。
“胡某所做之事和他们无关,还请陛下放过他们,要杀要剐冲着胡某一人来。若是陛下执意要降罪所有人,那胡某只好破釜沉舟,先在这里拼尽全力杀了你,再和丁裴将军请罪。”
胡霄还是不肯让步,哪怕要付出所有人的性命为代价,也不肯答应朝歌的条件。
“你这样执着到底是为了什么?”
朝歌想不通,都到了这种地步,他已经没了更好的选择,自己给出的路,是最好的一条了。
“胡某说过,不会为忘恩负义,薄情冷血之人效命。”
胡霄心底里虽然对了朝歌此刻的镇定与计谋有了些钦佩,但是仍然觉得他的所作所为不配当一位皇帝。
踩着将军的血,坐上那个宝座,他能安心,自己却无法安心为他效命。
“你在意的事情,是这个吧?”
朝歌突然从顾知礼身上扯下来一块牌子,紧紧抓住,然后展示在胡霄眼前,还没等他看清楚就收了回来。
那是顾知礼刚才拿出过的将军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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